我校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座谈会

发布者:周君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133

(通讯员 周君)417日上午,由教育质量评估与督导处组织,研究生院和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导师代表参加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座谈会在明德楼918召开。段鹏副校长出席会议并同与会代表深入交流。

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座谈会

会议由教育质量评估与督导处处长王静冬主持。她向大家简单介绍了《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以下简称《抽检办法》)的修订情况。最新版《抽检办法》强化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督管,将抽检工作关口前移至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环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不谋而合。

研究生院院长张鸿声对历年来容易出现问题的论文、学科、学生以及导师的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导师在指导学生选题时,不仅要注重创新性和深度,还要符合学科和专业范围,行文要规范。当前恰逢答辩季,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给与高度重视并严格管理,对同等学力、在职人员或即将超年限等类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关注,同时提醒部分兼任、退休以及工作事务繁忙的导师对所指导学生学位论文应给与更多关注。

教育质量评估与督导处副处长王雪野向大家详细解读了《抽检办法》。他就学位论文抽检范围、学位论文校内抽检流程和要求、学位论文国家抽检结果的处理办法以及抽检结果使用等进行了介绍。

研究生院张磊和王晓云两位老师分别就国家教育部《博士硕士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的文件要求、2014年以来我校学位论文的抽检情况、送检常见问题,及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共性特点等进行了介绍和分析。

段鹏副校长讲话

会上,各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和导师代表先后就本版《抽检办法》中具体内容和表彰政策、抽检专家的遴选、校内外抽检结果差异化处理、问题论文责任追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抽检政策的异同、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素养训练以及导师的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建议,并进行深入交流后,段鹏副校长要求,各单位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工作。他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的主要内容和文件精神,对我校相关部门及培养单位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段鹏副校长强调,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应积极配合论文抽检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建立以自查自纠为先导、全环节质量控制为目的的内在质量保障机制,不仅针对论文抽检环节,还应该对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过程各环节、全流程均要严格把关,落实质量主体责任。首先,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学位论文抽检,进一步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建设中的第一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导师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导师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能力;对能力不足或未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导师应采取相应措施或重新评聘,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其次,进一步优化招生选拔方式,拓展优质生源,形成以生源质量为主导的研究生选拔制度,从严掌握选拔标准与程序。第三,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环节,将训练研究生写作素养和提高写作能力的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强化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研究生论文写作的指导;同时要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第四,严格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抓好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对不符合答辩要求或不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建立淘汰和分流机制。

最后,段鹏副校长指出,教育质量与评估督导处要建立完备的评估与督导体系,不仅要落实好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监督工作,更要组织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质量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督导处要从学位论文开题就开始进行抽检和督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改。一定要加大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对于“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培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在给与处分和惩戒的同时,也要研究制定奖励政策,对工作认真负责、学术水平高的导师加大奖励力度,对领导重视、能切实落实论文抽检等研究生质量保障工作的培养单位也要树立优秀典型,进而带动全校整体质量意识不断提升。

此次会议旨在加强各培养单位对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工作的重视,确保学位论文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并落实到位,同时听取各培养单位及导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各单位表达了对现版《抽检办法》的高度认可,对于《抽检办法》完整性与全面性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教育质量评估与督导处将综合与会代表的建议,对文件进一步完善,使《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并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