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座谈会

发布者:周君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133

段鹏副校长讲话

会上,各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和导师代表先后就本版《抽检办法》中具体内容和表彰政策、抽检专家的遴选、校内外抽检结果差异化处理、问题论文责任追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抽检政策的异同、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素养训练以及导师的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建议,并进行深入交流后,段鹏副校长要求,各单位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工作。他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的主要内容和文件精神,对我校相关部门及培养单位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段鹏副校长强调,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应积极配合论文抽检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建立以自查自纠为先导、全环节质量控制为目的的内在质量保障机制,不仅针对论文抽检环节,还应该对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过程各环节、全流程均要严格把关,落实质量主体责任。首先,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学位论文抽检,进一步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建设中的第一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导师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导师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能力;对能力不足或未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导师应采取相应措施或重新评聘,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其次,进一步优化招生选拔方式,拓展优质生源,形成以生源质量为主导的研究生选拔制度,从严掌握选拔标准与程序。第三,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环节,将训练研究生写作素养和提高写作能力的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强化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研究生论文写作的指导;同时要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第四,严格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抓好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对不符合答辩要求或不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建立淘汰和分流机制。

最后,段鹏副校长指出,教育质量与评估督导处要建立完备的评估与督导体系,不仅要落实好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监督工作,更要组织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质量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督导处要从学位论文开题就开始进行抽检和督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改。一定要加大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对于“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培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在给与处分和惩戒的同时,也要研究制定奖励政策,对工作认真负责、学术水平高的导师加大奖励力度,对领导重视、能切实落实论文抽检等研究生质量保障工作的培养单位也要树立优秀典型,进而带动全校整体质量意识不断提升。

此次会议旨在加强各培养单位对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工作的重视,确保学位论文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并落实到位,同时听取各培养单位及导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各单位表达了对现版《抽检办法》的高度认可,对于《抽检办法》完整性与全面性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教育质量评估与督导处将综合与会代表的建议,对文件进一步完善,使《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并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