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2022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葛娜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46

各相关部门、各培养单位:

按照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京学位办〔20212号)要求,现启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2022年度报告》(后简称《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常态化编制和发布《质量报告》,是健全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常态化监控的重要举措,也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统计时段

数据统计时限原则上为202211日至20221231。各部门、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数据的统计时限,并在报告中标明。

(二)撰写要求

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的年度报告,是对我校相关工作的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报告应体现客观性、科学性、前瞻性,应全面反映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现状,突出重大综合改革成果,用数据和事例反映情况,立足现状进行问题分析,并提出改进思路与对策。

《质量报告》文本应精炼准确,且必须以相关业务数据为支撑。支撑数据应做到详实、准确,能够对报告内容和结论起到支持与证明作用。

《质量报告》各板块主体所列内涵项目,均为报告的底线要求。实际撰写过程中,请各部门、单位参照上级部门文件提纲和我校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增补。

(三)分工与提交

《质量报告》内容要求及各部分编制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各责任部门、单位负责相应板块的内容梳理、文本撰写、数据采集与汇总工作,切实承担起报告撰写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须于413前向教育质量评估与督导处提交定稿。各协同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协同工作,提供文字材料与数据应做到详实准确,并于47前向相关责任单位提交定稿。

联系电话:6578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