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校2023年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收集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葛娜发布时间:2023-10-27浏览次数:13

各部门、各教学(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2号)要求,结合我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收集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启动相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构建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育质量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数据填报。

二、工作分工

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数据分工表(附件1),由数据责任单位牵头,承担相关数据表的校内采集、汇总、校验、在线填报及审核工作。配合单位应积极向责任单位提供业务领域内的相关数据。

请附表101-141的责任单位依照手中掌握的业务数据填报,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二次分工下发学院填写,如部分字段确需学院填报,请与我处沟通,由我处统筹协调后统一安排。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责任单位严格依照数据分工表(附件1)中规定时间完成填报和审核,本科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应于1114前完成,研究生相关数据填报工应拟于1130前完成。

其中8张基础表是整体填报工作的基础,前表完成后,相关后续数据表才能进行填报,请所涉及单位(本科生院、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际传媒教育学院)迅速启动基础表数据的采集、汇总、检查核对工作,于115前提交。

此项工作依托“教育质量数据监测系统”开展,请各责任单位仔细查阅填报说明(附件3)、填报指南(附件4)和系统内的表内说明进行填报。

附件:1.教育质量监测数据责任单位分工表

      2.教育质量监测数据表

           3.系统填报说明(含填报网址、用户账号及密码)

           4.202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指南